2007-02-27 | 烈士纪念馆就应该阴森森吗?
叶传龙
烈士纪念馆本应该是庄严肃穆的地方,但记者春节期间在重庆市铜梁县邱少云烈士纪念馆参观时却发现,纪念馆内遍布各种游乐设施,商贩的吆喝声、小孩的打闹声,以及游乐室内的音乐声不绝于耳,烈士纪念馆俨然变成了游乐园。
(北京娱乐信报2月26日报道
http://www.stardaily.com.cn/view.asp?id=237855)
烈士纪念馆在我们的心目中应该是庄严肃穆的,到纪念馆的人应该是静静地来,轻轻地走,心情沉重,表情肃穆,不露一丝悦色,不闻一点笑声——这是在参观烈士纪念馆吗,这简直与特工进入核心禁地执行秘密使命无异。
重庆市铜梁县邱少云烈士纪念馆通过在馆内增设游乐设施,供参观者休闲娱乐,此举一来缓解了经济压力,弥补了经费不足,二来也是为了把纪念馆建成集教育、参观、游览、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纪念馆,真正实现“寓教于乐”。
笔者以为这样做未尝不可。
我们对纪念馆的要求不应该看外表是否肃穆,而是看其是否实现了教育功能,对烈士的缅怀纪念不应该看纪念者表情是否庄严,而是看其内心是否真正怀有神圣崇敬之情。一个面庄而心亵的瞻仰者与心诚却面嬉的瞻仰者又有多少差别?
国家民政部早在1998年就下发过一份关于《切实做好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工作》的文件,文件指出:“我国的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筑设施,除了纪念、祭奠革命烈士的特殊功能外,还具有丰富的社会功能,把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成集纪念、教育、宣传、游览和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会主义的文化精品,以崭新的面貌、优质的服务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是今后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事业的发展方向。”由此看来,在纪念场馆适当进行娱乐休闲活动应该是可以的。
我们知道,活泼好动是孩子的天性,追新求变是他们的特点,寓教于乐是教育的方式,在烈士纪念馆内增设娱乐设施,是顺应时代需求,依据市场规律,适应教育对象的表现,这样做,可以吸引更多人群来参观浏览,让他们有更多机会与烈士接触。如果条件允许,甚至可以考虑把陵园建成公园,使陵园成为当地的旅游景点,让前来参观旅游者在享受美景秀色的同时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烈士们看到因他们牺牲换来后人如此幸福快乐的生活,也会含笑九泉吧。
至于少数地方把不文明的表演不健康的内容引进纪念馆,这是绝不允许的,这样做已经不是影响纪念氛围冲淡教育效果的问题,而是违反了法律,是对烈士的大不敬。出现此类问题,有关方面一定要严格管理,严肃查处。只要馆方把握分寸,处理得当,纪念场馆的教育功能与休闲娱乐的社会功能并不矛盾,因此,我们大不必把这样一个简单问题复杂化,把市场问题政治化,把纪念馆都搞成阴森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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